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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门区块搬迁腾空奖你了解多少?

2025-02-11 05:18 来源:知痕网 点击:

下车门区块搬迁腾空奖你了解多少?

昨天(6月25日),下车门区块正式开始办理搬迁腾空手续,为了早点拿到腾空奖,区块内的被征收户纷纷到指挥部办理手续,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注销水电、上交钥匙、实地查看、拍照留底、结算办理,一个流程下来也得大半个小时,多的小组工作人员饭都来不及吃。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共有360 余户被征收户已经办理了搬迁腾空手续。

为了让被征收户有一个更直观的了解,

今天小编在征收办同志的帮助下

特意整理了一份指南供大家参考。

提醒

根据《下车门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期限、搬迁期限的公告 》显示,

房屋搬迁腾空期限具体分段为:

第一时段

2019年8月18日(含)之前

在该时段搬迁腾空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2%的奖励。

第二时段

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0日

在该时段搬迁腾空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1%的奖励。

规定期限内未签约或搬迁腾空的,不予奖励。

举个例子

这个应该很好理解吧,意思就是说无论你是选择产权调换、货币(现金)还是货币化安置凭证(房票)补偿的被征收户,都要在2019年8月18日(含)之前完成搬迁腾空手续才能全额拿到评估总价值2%的奖励哦,如果8月19日—8月20日之间来办理搬迁腾空手续的,就只能拿到评估总价值1%的奖励,8月20日以后办理搬迁腾空手续的,那腾空奖励就没有啦!

打个比方你的房子评估总价为1000万,如果8月20日以后才腾空的那直接就损失20万奖励哦,是不是很不划算。所以千万不要再犹豫了,已经签约的就抓紧去腾空吧,时间就是金钱。

那么,

有被征收户提出承诺

6月30日之前搬迁腾空”是什么意思呢?

这个和“2019年8月18日(含)前腾空

有什么区别嘛?

嗯,

这个问题其实也不难,

小编了解了下政策,

其实这个主要涉及到一个临时安置费的问题。

根据《下车门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关于临时安置费的规定: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计算,每户每月不足900元的,按900元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或货币化安置凭证补偿的,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部分临时安置费的发放期限以被征收人的实际过渡时间为准,即从被征收人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给房屋征收部门之日起至征收部门通知被征收人领取产权调换房屋钥匙之日后6个月止。

这样看是不是还有点难理解,那么我们就换种方式解释,这个临时安置费实际上是政府考虑到被征收户因为城市有机更新房子被征收需要到外面租房子居住(当然土豪们不缺房),所以给予适当的补助,标准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每个月20元的标准补助,补助每个月不足900元的,也按照900元给予补助。

选择现金的被征收户2019年8月18前无论什么时候搬迁腾空,临时安置费都一样,腾空手续办完后按先后顺序打款,有延期支付的还需填写延期支付申请单,领延期支付兑换凭证。

腾空月份不同只影响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因为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总价和交付时间不同,每个被征收户拿到的临时安置费也都不相同,每推迟一个月腾空,所能拿到的临时安置费就越少。产权置换任意一笔有延期支付的,要等办完腾空手续且签完补充协议后,再填延期支付申请单,领延期支付兑换凭证。

有的被征收户说,

如果我不按照承诺的时限

搬迁腾空会怎么样?

这里小编要提醒一下:

选房的,实际腾空日期和承诺搬迁日期是同一个月的,按照征收协议在第一笔款项中已结算临时安置费。若实际腾空日期晚于承诺搬迁日期的,按征收协议,每延迟一日,被征收户应当按照被征收房屋总价值补偿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实际腾空日期早于承诺搬迁日期一个月以上的,在房屋实际交付时会补足临时安置费。

在此也希望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

尽量在2019年6月或7月底之前

办理搬迁腾空手续

避免临时安置费受影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计算为准。)

来源 义乌市幸福稠城

编辑 穆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