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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诏狱是怎样的存在

2025-06-06 09:17 来源:知痕网 点击:

古代诏狱是怎样的存在

简而言之,“诏狱”,就是皇帝直接诏令拘禁犯人的监狱。诏狱在中国封建帝王时代很常见,尤其以明朝最盛。

如果想详细了解中国的诏狱制度,必须听周山唠叨唠叨了。

诏狱,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级的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诏书始能系狱的案子。就是由皇帝直接掌管的监狱,意为此监狱的罪犯都是由皇帝亲自下诏书定罪。如明代的锦衣卫就是诏狱的一种,称之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

要准确地理解“诏狱”,需先讲清楚“狱”的含意。“狱”并非只有牢狱之意,也可用来指法律案件。而“诏狱”的首要含义是皇帝钦命的法律案件。

另外,明代的锦衣卫拥有自己的监狱,称诏狱,或是“锦衣狱”,由北镇抚司署理,可直接拷掠刑讯,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均无权过问,狱中“水火不入,疫疠之气充斥囹圄”,诏狱的刑法极其残酷,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十八种,史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嘉靖时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有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

作为溢于国家正式法律体系之外的特殊制度,“诏狱”制度合理发挥作用的前提,并不是建立在某种制度基础上,而是权力掌握者与行使者的意愿,故具有浓厚的人治属性。正因为此,“诏狱”制度自身可能所具有的合理性因素,也会因为秉政者个人的私心而大打折扣乃至于消逝殆尽,甚至蜕变为自逞私欲的工具;一旦君主昏庸、权臣秉政之时,掌权之人多借“诏狱”之名,泄私愤,逞淫威,打击异己,祸害无穷。

明朝之后,诏狱彻底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这算是一种畸形是司法制度,帝王都想以诏狱加强统治权威,但是却都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因此诏狱制度也被扫入了历史的垃圾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