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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参军记忆

2025-06-12 07:07 来源:知痕网 点击:

难忘的参军记忆

1973年5月1日,是我终身难忘的日子,因为那一天不但是普天同庆的五一国际劳动节,而且还是我脱下便服,换上军装的纪念日。

适龄青年在和平年代参军入伍,首先对应征对象进行目测、体检、政审,一切合格后,就发放入伍通知书、换发军装,由接兵人员带回部队。而我却像电影《小兵张嘎》的主人公找部队那样,穿着老百姓衣服,自行找到部队,半年后才脱下便服,换上了梦寐以求的绿军装。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文革还没结束,高考没有恢复,青年创业及发展的路子较为狭窄。特别是农村青年,要想走出家门,干出一番事业,闯出一片天地,大多数适龄青年的选择是:要么进工厂当工人,最好的理想是到部队去。

当时的时代背景是: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的子弟,因人脉广、渠道多,工作安排较为容易。工人家庭的孩子,单位实行的是顶替接班制度。部队干部子女的工作安排却相对困难。于是,部队便出现了一阵送子女进军营当兵的现象。这些自行送子女进部队的父母,绝大多数都是团级首长。诸如:甲部队首长的子女送到乙部队去;乙部队首长的子女送到丙部队去;丙部队首长的子女再送到甲部队去……实在送不到别的部队,就让其子女在自己所管辖的部队服役,只要脱下便服,换上父亲或者母亲节省下来的军装,就算参军入伍了,其他手续等以后慢慢逐步完善。

据当时部队内部的通报资料显示,自行送到部队当兵的干部子女,年龄最小的刚满十二周岁,生活自理还有些困难;年龄最大的子女,已经结婚生了孩子。显然,这是在非常时期,部队首长家庭自我减轻生活压力的一种变通措施。

我也是自行跑到部队当兵中的一员,但与部队首长的子女不同。他们的父母当中,至少有一位是在部队中具有一定级别的军官,而我家则祖祖辈辈在农村,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我的父亲连生产队副队长都没有当过,家里穷得叮当响,没有任何靠山和背景。我们兄妹六个,哥哥在武汉部队当了7年通讯兵,1969年退伍回乡,在本村小学当民办教师。

1972年,我高中毕业后,第一志愿就是参军入伍,保家卫国。但是,因为家里太穷,老实正直的父亲因没啥礼物送给大队干部,并因为不让我参加征兵目测,与他们吵架生气。所以,大队干部便把我这唯一的出路给封堵了。

也许是天意,我从小就酷爱写些新闻稿件,也经常给报社和广播电台投稿。那时,给新闻单位投递稿件不需要花钱,凡是寄往报社和广播电台的新闻稿件,只需在信封的右上角剪掉一个缺口,就可以直接邮寄出去。在启蒙老师刘海献和刘宝宪的影响下,我有幸在《河南日报》刊登的那篇记录杜寨大队整党活动的稿子,就是用自制的牛皮纸信封寄出去的。

抱着一线希望,我拿着那张刊登有我稿子的《河南日报》,找到了接兵团的陈永铎参谋长和夏扬州副政委等首长,声称自己会写稿子,请求他们把我带走。他们看完那篇稿子以后,非常高兴,说我是个人才,年龄这么小,写的稿子还能登上省级报纸。

后来我才知道,当时部队搞新闻报道的人才奇缺,一个团级单位的部队通讯员撰写的稿子,在地(市)级报纸上刊登“豆腐块”“火柴匣”“香烟盒”大小的稿件都极其有限,更不要说省级第一大报了。所以,接兵部队的首长就破例让指导员刘六桂亲自带我一个人参加体检,十多个科室,一路绿灯,处处顺利过关。刘六桂的原单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9医院,职务是宣传干事。所以,他对我特别热情,带我吃了一顿晚饭,还我和同住一室,进行了半夜畅谈。接兵部队的排长张兴国对我说:“刘金有,放心吧,你们苏桥公社定兵入伍,你是第一个。”

事情往往出人预料,在发放新军装的前三天,我突然接到公社武装部长宋国祥的通知,说我政审没有通过,取消了我的入伍资格。这如五雷轰顶的消息,使我的血液瞬间上涌,大脑一片空白。冷静下来后,我急忙找到接兵的连长李朝禄和排长刘宝生问个究竟,他们说的理由让我瞠目结舌。说什么如果我当上兵,提了军官,就开着小汽车,拿上小手枪,回村把大队干部一个个给收拾了。

我听后心里又一阵翻江倒海,但并没有灰心丧气,随即又向接兵部队的首长申明原委:“公社和大队干部反映的问题不是事实,主要原因是我父亲与大队长和民兵营长吵过架。至于全体贫下中农都不同意让我当兵的意见,也是他们两个瞎编的。我哥哥刘金法从部队退伍还不满三年,他的政审合格,我的政审怎么就不合格了呢?”

陈永铎参谋长和夏扬州副政委等接兵首长听了我的解释后,似乎在提示我:这事儿很难办,如果你真有决心,就等我们接兵部队走了后,直接到四川找我们部队去。到时,你想学开汽车,就到汽车团;想学医,就到部队医院;想学厨师,就到泸定桥兵站……

1972年12月29日,我拿着接兵部队首长给我留下的通信地址,自费19.10元,买了一张从河南许昌到四川成都的火车票,在西安转车到达成都火车北站后,又买了一张从成都市到洪雅县的火车和汽车联运票,在眉山火车站下车后又换乘长途公共汽车,经东坡、白马和仁美等镇,辗转到了驻扎在洪雅县长缨厂的新兵营。两天后,新兵营长韩业本又派车把我送到驻扎在乐山地区丹稜县的汽车第二十七团司令部,副团长修先范、参谋长刘德生和副参谋长刘清良让我在那里耐心等待消息。

我穿着黑色棉袄和蓝色棉裤,外披一件深黄色的军用羊皮大衣,一日三餐,都是和机关战士在一起,天天读书看报,认真学习,有时还帮助军务参谋抄写一下老兵退伍和新兵分配的人员名单。就这样,我在军务股4个多月,没有参加过一天新兵训练。

1973年“五一”节那天,军务股股长黄步云郑重地对我说:“刘金有同志,经过团党委研究决定,批准你正式入伍了……”然后,他又让军务参谋雍岐群带着我找到仓库保管员叶家树,到部队的被服仓库,补发了两套崭新的军装和被褥等军用物资。从此,我暂时成了一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第二十七团警卫排没有档案的战士。

直到1975年秋天,团首长又让修理连连长曹茂带着部队的公函,利用回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探家的机会,转程到原许昌县人民武装部,补办了一份同意我入伍的证明材料。至此,我才成了一个真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这样参军入伍的兵,在成都军区后勤部川藏兵站部所属的万人部队中也是唯一。

正式入伍在编后,我并没有辜负部队首长的期望,在政治处宣传股新闻干事淳树文将军等的帮助和指导下,我近两年写稿100篇,才在《战旗报》和《四川日报》上见报; 对越自卫还击战中,冒着敌人的枪林弹雨,采写战地稿件数十篇;在川藏兵站部任新闻干事期间,第一个写出了“军民共建文明川藏线”一稿,被《解放军报》头版头题刊登以后,在全国和全军各部队引起了较大反响,我所在的部队也因此被评为全军的先进典型。

1990年,我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至今,仍笔耕不辍,积极为党报、党刊和其他新闻媒体撰稿,采写的《当年握钢枪威震敌胆 如今肩天秤执法如山》被《法制日报》等九家报刊采用后,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通报表扬和奖励。

从部队到地方,我先后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人民网等发表各类稿件3900余篇。曾受到各种嘉奖13次;荣立三等功6次;二等功2次,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审判长和优秀共产党员。

这些荣誉和成绩,从某种角度看,也应该归功我那特殊的从军经历吧。(刘金有)

1979年春天,对越自卫反击战结束,本文作者在云南前线,与一同参战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9野战医院政治处宣传干事、当年接兵部队的指导员刘六桂(右一)等老战友在一起合影留念。

右为作者,左为刘六桂

编辑:马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