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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扎根基层数十载 秉持正义女法官

2025-07-22 12:04 来源:知痕网 点击:

郭红:扎根基层数十载 秉持正义女法官

郭红,女,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进入秦淮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庭长,现任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员额法官,四级高级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获评南京市法院优秀法官、南京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南京市法院优秀庭长、南京市“巾帼岗位明星”、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郭红同志自从1988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工作,已在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第一线奋斗了三十余年。面对案件,她坚守正义、刚正不阿;面对当事人,她耐心细致、亲和温暖;她用过硬的的业务能力和女性特有的细腻柔和,在审判台上绽放出女法官的独特魅力,传递着司法的“温度”。

多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既无一件违法违纪的,亦无一件因故意或过失的错案,为此她收到了许多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也多次受到各级各类的表彰,她以自己的行动和工作业绩践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

执行一线的“拼命三娘”

2009年初,郭红同志从审判庭调至执行局任副局长,成为当时唯一一位干执行实施案件的女同志。执行不同于审判,是个“苦差事”,干执行既需要智力能力,还需要精力体力。郭红同志快速调整心态,潜下心来,积极主动向其他干警学习,虚心求教,并刻苦钻研执行工作,增强执行工作能力。

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连续4年,中政委、最高法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郭红同志负责这项工作,要将自1987年执行庭成立以来的所有未实际执结案件全部重新进行调查,数量多、时间紧、难度大,任务可谓十分繁重。她以身作则,带领大家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加班加点,勤奋工作。

本着对人民群众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她在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中动脑筋、想办法,寻求多方支持配合,对每一案件都穷尽调查手段,不放过一丝线索。最终,郭红同志带领大家不仅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了几千积案的清理工作,还让秦淮法院的清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省、市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卷宗材料被推荐为范本让其他法院参照学习,她本人也被评为“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

除了落实专项活动,郭红同志日常工作主要是负责老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工作,这块工作对执行员是个考验:一方面申请人因为没执行到位满肚怨气,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因没有及时提供和挖掘而越发难以执行。当一个个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来了,从他们的语气中可以听出对案件迟迟不能执行感到很愤怒,希望能给一个明确的执行到位时间表。每每这个时候,郭红始终耐心细致做好来访人工作,让来访人理解法院执行的难处,耐心的分析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实际情况,并实事求是对案件下一步的可能性提出意见。

党建工作的“排头兵”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审判台上,郭红同志是公正执法的人民法官;队伍中间,郭红同志是令人尊敬的先进榜样。2017年初,郭红担任秦淮法院第一任速裁庭庭长兼党支部书记。为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她带领同志们根据速裁案件的特点优化工作机制,发挥庭里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全庭干警整体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审判实效,以规范和优化各个审判程序为抓手,建立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判决的工作机制,从审判各环节缩短办案周期。

作为党支部书记,她率先垂范,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自身建设,丰富活动形式,通过定期开展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带领大家学党史、悟思想、深实践,凝聚党支部战斗力,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同时,郭红一直深入践行“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方法,充分履行党支部书记的职能,在工作上做好传帮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管理,推行案件指导,帮助理清审理方向、审查重点和裁判思路。2017年个人结案数在庭室长中名列前茅,被市法院表彰为优秀庭室长。

34年的法院工作,郭红同志一直深深地眷恋着这份职业带给她的荣誉感。她说道:“能在法官位置上坚持三十多年初心不改,靠的是对职业的敬意,凡事认真的态度;靠的是对业务的专研,经验的积累;靠的是对社情民意的了解,真诚的替群众排忧解难;靠的是自我修养的提炼,温良谦恭,有礼有节。”她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审判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彰显了一位普通法官天平下的爱与责任,闪耀着一名女法官的别样风采。